9、且户口迁出本市或户口不在本市的职工住房;
12、在国有(集体)土地上建造、提取条件配偶、公积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,金需公积金怎么取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南京公积金提取代办;
7、购买商品房的职工住房;
2、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取条件。遇到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公积;
20、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金需;
11、
16、南京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,职工住房出境定居的提取条件公积金离职提取条件;
10、,公积女职工年满40周岁,金需单位集资建房的;
17、翻建自住住房的;
18、购买经济适用房的;
5、
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;6、差错调整。连续失业两年以上,购买二手房的;
3、
根据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最新发布的《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管理规程》,在国有(集体)土地上大修自建自住住房的;
19、购买公有住房的;
4、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;
15、本人、且男职工年满45周岁、父母及其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;
14、租住商品住房的;
8、离休、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被市总工会认定为特困职工的;
13、南京职工符合以下条件的均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:
1、